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

自費接案的心得

自費接案跟醫院接案的不同,最大最大的不同點,
就是在於沒有健保給付!(廢話!不然怎麼叫做自費?)

幾種可能的接案方法,
1.          自己開治療所(有場地,有登記,個案來源需靠自己)、
2.          自己開工作室(有場地,無登記、個案來源也靠自己)、
3.          跟診所借空間(有場地,醫師登記、個案來源可靠轉介,也可靠自己。)
4.          跟治療所借空間(有場地、負責心理師登記、個案來源多半靠自己~。)
5.          跟機構合作(有場地、不一定有登記、個案來源多轉介。)
6.          其他(在下見識淺薄,但深知天外有天,必有其他方式!)



來說說第三種吧?
也許是目前看來接案成本最低廉、也最能夠讓個案接受的方式。
因為華人看病文化,就是要帶包藥走。
如果光做會談,就算進行生理回饋,個案還是在回家的路上感到空虛

第三種合作關係,我的經驗從
2002年的台南某診所開始,
2004年的時候,在另一個南國都市展開另外一個合作關係;
2008年後更換執業地點,與診所的合作僅餘數次,但持續在醫院與學校工作。
2010年又重新啟動合作的關係。
算來六、七年的經驗也應該可以分享點經驗了。
所以在此放點厥詞。

你得先知道,這跟在醫院接案是不一樣的。

醫院接案因為有健保,
家屬頂多嫌接送麻煩!或是怎麼排都排不到?
醫師轉介頂多問你談得怎麼樣?
(他要的答案通常是:「還可以」或「最近有XX困擾」這種簡短的回答。)
門診人員頂多問你今天要不要過卡?(你也只需要回答要或不要!)
個案呢?因為是健保的廉價會談,所以他動機不高,SHOPPING的成分居多。

跟診所借場地或接受轉介自費會談呢?
你得搞定家屬(如果有~但通常會有)的期待(因為自費,所以這部分往往偏高)、
個案(常常是SHOPPING過的油條,或是根本就不敢去醫院的羞怯者)、
轉介醫師(這診所是他的招牌跟飯碗,他得掌控清楚)、
門診人員(診所人少,醫師多半信賴他;因為醫師不可能自己搞定這麼多行政事宜,他也很享受被人家需要的感覺。)
於是可能出現:
HEE的家長、
沒目標缺動機的個案、
對診所營運比對醫院經營十倍在意的轉介醫師、
被倚重也享有操控感的門診人員



接著,很可能有:
HEE的家長動不動就打電話給醫師直接對話,
而門診人員經常被診所、病人、家屬等大小問題搞到很煩;
所以當醫師聽到家屬抱怨、病人訴苦或任何風吹草動,
門診人員憑著印象、情緒去加添記憶之時;
對心理師的要求...就會比你想像的多。


畢竟心理師不是醫師,
尤其你只是跟診所合作的外勞(外來勞動力),
而不是出資者跟主管者。
門診人員的行政協助絕對不會是100%


這部分跟在醫院一樣啊!不過我說的是地位,不是接案。
每一家診所醫師都以自己為尊,他雇用的人馬也以他為尊。
想當然爾,心理師去跑單幫,他們也認為我們要以他為尊。


畢竟心理師依然不是診所的業績主力!
也因此依然不是會被全然信任跟倚重的角色。
也許很現實,但是現階段就想要出來擔任全或半自由工作者,
口袋有幾家醫院名單(內線)可以後送,有幾家診所(友善醫師)可以轉介,
應該是未來要跑單幫的必要網絡。


有同業問我:我對個案的處遇有一些建議,到底該不該讓診所醫師知道呢?
有時候講了他們好像不太認同?
這部分,針對個案的建議我覺得還是應該講,畢竟這是倫理;
也是你應該做到的售後服務。
但是當醫師或親信反對時,就從善如流,畢竟相處上得做到尊重。


那麼到底心理師的概念化該不該跟醫師、護理人員討論?
我認為如果他們不想懂,我們也沒必要教懂他們。
孟子說:「人之患,在好為人師。」
而能夠開業的資深主治醫師、資深護理人員~
能夠接受有人來對他傳道、授業、解惑嗎?


如同個案通常希望知道「怎麼做」一樣,
醫護有時候也僅希望知道「目前怎麼啦」?
而不想知道「為什麼」這樣?怎麼會這樣?


家屬跟個案想知道的是how,醫護想知道的是what,但是心理師告訴他們的是why


自費會談的成功率本來就難以控制,相對的成就感卻非同小可。
累積功力的過程中,遇到困難是難免的!
在前一家醫院工作時(MK93-96),曾跟同事一起對自費會談作個簡單研究,
也到年會去張貼過壁報論文,不過不太受到重視就是了。


經過變項與會談次數統計,
發現「收入狀況、職業區分、年齡層及會談來源」等變項中有顯著的差異
我在這邊呈現顯著差異之處:
1.          以其收入狀況來區分,可分成有經濟壓力者5人(6.5),無經濟壓力的有72人(93.5%);就收入狀況來看,無經濟壓力個案(4.97次)的平均會談次數顯著高於有經濟壓力的個案(2.40次,P=0.001),很明顯的,參與自費的心理會談對有經濟壓力者來說還是有困難存在。
2.          由職業來看:學生有18人(23.4%),有工作的有33人(42.9%),沒有工作的(家庭主婦,待業、退休等)有26人(33.8%)。職業方面,學生其會談次數(6.83次)顯著高於無業者(家管、待業、退休者)(3.69次),與上班族(4.58次)則無顯著性差異,可解釋為學生多半因家長要求,或為大專院校學生,其對心理治療、諮商的理解、接受度均高。也因為時間上的調配較為明確,易於配合固定的會談時間。
3.          就年齡層來看,四十歲以下的有62人(80.5%),四十歲以上的有15人(19.5%),顯示前來接受會談者,以中年以下為主;四十歲以下的平均會談次數(5.26次)顯著高於四十歲以上的個案(2.93次,P0.009),也許是40歲以上個案社會支持系統較為穩定、生活經驗較為豐富;也可能因為本自費心理會談之心理師年紀均在40歲以下,造成會談個案的接觸反應有所偏異。
4.          會談來源的部分,個案自行前來的有9人(11.7%),被迫前來的有13人(16.9%),經轉介(醫師、心理師、心理衡鑑)前來的有55人(71.4%);(註解:所以開一家治療所專等個案上門,可能會餓死!)

5.          特別要提的是:從會談結束方式看,正常結案的有27人(35.1%),中輟的有50人(64.9%)。總和來看,平均會談次數為4.81次,標準差為5.073主動結案者的會談次數(平均=7.56次)亦顯著高於中輟治療者的會談次數(平均=3.32次,P<0.001)。


記住魔術數字~4次吧!
能突破四次,才有機會讓個案正常結案喔!
當然,這僅是單一地區的單一機構的單一研究。
(我一定要說明,不然會被高手吐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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