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6日 星期一

送禮送到心坎裡

西洋情人節、七夕情人節、聖誕節這三個節日在台灣,
應該稱「男性同胞破財節」;這是對男性來說,
應該說「行銷包裝測試節」;這是對商人來說,
應該說「人面桃花驗證節」;這是對女性來說。

大餐、鮮花、禮物,
連結都是浪漫的吧?

增肥、性器、累贅,
這種連結該很遜吧?

可是
共進大餐容易增肥、
鮮花就是植物性器、
禮物送不好是累贅。

好~進入主題:禮物怎樣送才好?
看到知名部落格MR.6上的一篇文章
引發一點感想。

之前,科學家其實早已發現,其實「事件」比「物件」是更棒的禮物!

同一分錢若拿去花在「事件」上,會比花在「物件」上還要快樂,

犒賞自己去一趟旅行,比幫自己買一輛車子還要快樂。

不過,這篇研究主要意在「糾正」之前的這個研究可能產生的錯誤指導。

他們研究到,雖然花在「事件」會比較快樂,但,如果這「事件」是失敗的呢

雖然請女友去吃一間餐廳,可能比買一個香奈兒包包給她還要令她快樂,

萬一失敗怎麼辦

失敗的事件,會比失敗的物件還要「不這麼不快樂?」,

還是比失敗的物件「更不快樂」?

實驗結果-證明了是後者



是的~事件記憶比較久,比較深刻,
你搞砸一件事情,比送錯一個禮物還要糟糕!

ㄟ~這...怎麼才送得好?送得好又送得巧?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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