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0日 星期一

他真的不能管理自己的財產嗎?

我有個個案,叫做阿天。
哪天我收到轉介單,說要幫他作「禁治產鑑定」。

我知道這個個案,

兩週之前轉介他的時候,我根本不知道他在說什麼。
緬靦的微笑、滿頭的白髮、看起來手足無措的樣子。
妄想、自言自語、疑似幻聽、解構的語言;這些則是我在記錄上寫下的語句。

現在他卻穩定到可以跟我聊他有多愛他的老婆,以及他以前從事的工作,
還可以針對新聞發表他的一些看法。

##CONTINUE##

我在鑑定報告上書明他具備行為能力,未達心神喪失。
我也很疑惑,他的兒女為什麼要讓一個只要按時服藥,
就可以回復認知功能的人失去很多自我管理的權力呢?
我常常用一種陰謀論的想法去猜測:他們想要遺棄他?

今天不小心在學長的部落格看見他發表的評論,
發現我實在有點遲鈍...對新聞事件的注意緩慢...。
不過~哪天過來鑑定的法官也沒有告知,
讓我懷疑?到底是三讀了沒啊?
既然知道了新訊息,還是把新法條貼上來一饗過路的客人囉!

------------------法務部資料公告於20080506我的E政府網站---------------------------
立法院於5月2日三讀通過民法總則編(禁治產部分)、親屬編(監護部分)暨其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於成年與未成年受監護人權益之保障,將更臻完備。

現行民法監護制度,規定過於簡略,且未將成年弱智者及失智老人,納入保護範圍,難以因應高齡化社會所衍生之成年監護問題,各界咸認有修正之必要。

(中略歌功頌德部分)

鑒於現行「禁治產」之用語,僅有「禁止管理自己財產」之意,無法彰顯成年監護制度主要目的係在保護受監護宣告之人,維護其人格尊嚴,並確保其權益之意旨, 爰將現行民法總則編第14條「禁治產」之用語,修正為「監護」。受監護宣告之人,於法院為「監護宣告」時,應依職權選定適當之人為監護人。

為 加強保護弱智者之權益,修正條文將成年監護制度分為2級,於監護宣告之外,增加「輔助宣告」制度;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未達應為「監護宣告」程度, 僅為能力顯有不足者,法院得依修正條文第15條之1第1項規定為輔助之宣告。受輔助宣告之人,原則上仍有行為能力,惟受輔助宣告之人為重要法律行為時,應 經輔助人同意,以保護受輔助宣告之人。

(中間也略,有興趣可點上頭聯結過去看!)

監護人有死亡、辭任等情形之一,且受監護人無第1094條第1項之法定監護人者,由法院另行選定監護人;此外,有事實足認監護人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有顯不適任之情事者,得聲請法院改定適當之監護人。
(也就是說,可以盡可能避免一群親友謀害有土地的失智老人的事件了!)
(當然,這前提你得對我們的法院有信心!我個人是認為比原本的召開親屬會議客觀多了啦!)

以上民法總則編、親屬編修正條文,均定自公布後1年6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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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還要看公布日期...
現在是三讀通過了,哪天公布就不知道了,公布後的一年六個月實行。
所以對精神障礙者、成年弱智者及老年失智症患者的保障提升,還要等待一段時間。

2008年6月11日 星期三

情緒文~純發洩!罵罵消氣!

很久以前,滿懷熱血的我,接下執業公會資訊組的服務時,
就想盡辦法在~
剛換工作、即將結婚、裝潢房屋、購買家具家電...
的忙亂狀況下,
設立了公會在天空部落格的一個據點。

但是天空部落格的某些功能相當高階,
以我一個徒有熱血的業餘人士來說,
是有點困難的。

於是我徵詢理事長的意見後,
在yahoo部落格重新開設本地區心理師公會的部落格。
為什麼這麼積極?
還不就是希望可以幫公會省點網站的建置費?

##CONTINUE##

yahoo是個商業網站,他的商業操作手法也相當的強硬。
於是你想要進入留言都得登入yahoo的帳號。

對一些end-user來說,有個yahoo的帳號是一定的。
對一些喜歡四處浮動的user來說,諸多帳號中也多半會有yahoo的帳號!
但是畢竟還是一個限制!
而臨床心理師們多半已經在生活中被健保體制或是醫療系統箝制住的可憐蟲了,
壓根不想要再這樣被箝制!
於是在理監事會議中提出了討論,大家對於留言要登入帳號頗多微詞。

於是,這個yahoo的公會部落格維持了短短的幾個月後,
恰巧我也完成了之前忙亂的一切事情(結婚成家),
剛好學校的學生成績也交出去了,
工作的地點職務調動也完成了。
就在一種想要慶祝的心情下,
在過年前的一個週末,我福至心靈的把目前在blogger的公會部落格開了起來。

是的,我所屬的公會部落格。
為什麼要開這麼多個?
因為~資訊組新加入的一位熱心組員較為熟悉這個系統,
因為~blogger確是最具自由、知名度的部落格服務提供商,
因為~這麼積極還是希望可以幫公會省點網站的建置費。

熱心的組員也動了起來,我也積極的在各種餘暇的時間把這個部落格弄起來運作。
透過各種監看機制,我們知道其實會上公會部落格的會員並不多。

然而當我在理監事會議中報告了透過以下三個管道:
1.電子郵件(固定的電子郵件)
2.部落格公告(固定的部落格運作)
3.手機簡訊(網路提供的一元簡訊)
希望這樣可以達到最有效的聯絡!
三管齊下,還說沒有接到訊息的人;
實在只能說你運氣不好,
不然就是你換手機、信箱沒有通知公會?
兩個一起換的機率有多高?
難不成你在跑路嗎?

不過~
很可惜,手機簡訊聯絡的意見被理監事們以擔心遭濫用而擋住提案了。
也沒關係!這就是民主不是嗎?

(附註:寫這篇文的時候,南韓的李明博剛上任100天就被要求下台!
讓我對民主充滿了信心!不過哪是南韓...)

但是~今天這篇文會出現的原因,其實是~
我把yahoo部落格留了下來造成的。

我在yahoo部落格上貼了一篇文宣告這個部落格結束其階段性任務。
並且在這篇文中留下了新的部落格的網址。

是的,這篇文置頂



裡頭也寫得相當清楚!
是說明這部落格已經不用了,訊息都改到另一邊去發佈。
也說明更換的原因理由。



我以為這樣應該可以啦?
委請公會秘書發信通知大家
為怕有人一時忘記部落格的位址,
也在公會信箱的簽名檔上更新了目前使用的部落格的網址
每一封公會的信件下頭,都有部落格的網址。

我知道當你用搜尋引擎找本公會的時候,
還是會先找到yahoo的公會部落格,畢竟他曾經存在好幾個月。
不過我認為我作了很多的轉接措施,
「應該」可以順利的引導公會的成員們過來新的空間。



不過!
如果可以的話,這一篇文就不會出現了!

於是有人還是用了搜尋引擎上網去找公會的部落格。

從一月發到現在的信件,每封信都有著部落格的網址。
也有好幾封信通知大家到新的部落格去看看~
看看公會的資訊組花費腦力與自己的空餘,
為大家設計一個可以溝通會務、讓網民更認識我們心理師的地方。

有些公會的成員被引導過來新的blogger公會部落格,
有的人因為找不到又沒時間放棄了...
有人,在某一天突然發現他收到的2008六月的信件上告知的資訊,
跟他在2007年的部落格上看見的公告訊息不一樣!
噹噹~(這只是效果音!無意義!)

他很生氣的寫信來責罵公會的秘書!
這邊我也想要為秘書抱屈!
該通知的事情她也通知了,開會也都會到(比理監事還認真喔!)。
所有的事情她一點好處都沒有!
時薪100元,一個月只有幾千元的薪資...還要挨罵!
(因為是貧窮的人民團體,所以只能請秘書上半天班...)

罵這個已經夠讓盪了,連之前我拉進公會的某業務沒有沾到邊,
他也要他會讓成長幼童折的口氣說法~把這件事情拉出來鞭屍一番
怎麼作?就是在已經盪的狀況下趕羚羊啊!

基本上,那檔子勞委會的案子,在「馬上就倒」之後,應該是胎死腹中了吧?
不過我還是曾經很高興有拉到政府部門的大案子過來公會,
我也可以自己找幾個伙伴接啊...只是想要讓公會有更多出場的時間啊!
有更多的會員只等待公會幹部把業務談妥了以後,
他們就報名參與,讓自己的口袋中多出一點銀兩;
好好的報名參與,讓合作單位發現我們的專業能力,
這也很棒啊!

認同度普普的,作個好會員!用行動支持公會的拓展,支持心理師的社區化。
有熱血、願意出頭的作個幹部,用規劃跟行動來拓展公會,心理衛生社區化。

人民團體不就是這麼一回事嗎?

人民團體當然不是這麼一回事!

人民團體就是政治,政治就是眾人之事。
而政治?剛好就是會哭的有糖吃!大聲的有飯吃!
人家都說你們心理師會不會心機特別重啊?
心機?
老婆說,這聽起來不關你的事啊!
所以我也不要浪費心機了!

我倒是想跟個案效法一下,很質樸的~很土直的~
對這件事情趕一下羚羊!

羚羊趕歸趕,事情還是要作,以後又有人誤會了就不好了!
我想盡辦法把本來打算留半年昭告路人的yahoo部落格關掉了。
(想盡辦法?因為他不好關!yahoo也很有趣!你開得關不得!)
(好怪!光放砲不做事的人卻逼得他人做事?難怪政務官怕立委!)

這樣應該不會又有人誤入?
不會又有人看文不看日期?
應該可以減少一些爭議吧?

至於額外的業務?
以後還是自己靜靜的吃掉吧...!

以免好心為大家拉點業績作公關,到頭來卻羚羊一直趕一直趕!

2008年6月9日 星期一

想看這一部電影「全民超人」

最近醫院在評鑑,
搞的是風風火火的;

繼續這樣搞下去,以後各位去醫院看病,不會有人服務你們了!
因為所有的工作人員都在寫奇怪的文件準備應付評鑑。

不過
這不是重點!

在這種疲累的當下,我卻先想好之後要看的電影了!
就是威爾史密斯主演的「全民超人」!

因為我愛看超人片!再來~這是一個形象不好的超人...
那他要如何改變形象呢?
整個聽起來就挺趣味!

先看個預告先~